前段时间,两张解放前的“借条”成为众多有着文物鉴定情结的网友们“找茬”的新“玩具”。
2014年11月,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村民张志良晒出了一张68年前新四军留下的3万元的借条。该借粮款收据原件是一张黄色老宣纸,上面写着:今承湘店乡(后更名南向店乡)保庄张炎山先生借给本军现金叁万元(经中国人民银行光山县支行鉴定货币为银元),特给此据为凭。署名为新四军第五师野战军政治部军令部江克成,并盖有江克成红色私章。借款日期是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四日(1946年6月4日)。
在借条信息公布之后,张志良在1个月后就借条的真伪在当地进行了文物鉴定。鉴定人员由信阳市组织的权威文物专家组构成,整个鉴定过程持续大约30分钟的时间,中间并未允许借条持有者旁观,至于鉴定结果,鉴定方则表示会在一周后给出结果。
2015年1月23日,这场数额“巨大”的信阳借条时间终于有了初步鉴定结果:经信阳市文物管理局组织专家鉴定发现,该借条空白处内容用当代圆珠笔填写,借条用印为当代化学印油,简化字多次出现,因而被认定为现代仿制品。目前,信阳县有关部门已通过电话将该鉴定意见告知申请鉴定人张志良,并将鉴定意见原件邮寄张志良本人。通报称“如果张志良对该鉴定意见有异议,建议其向上级文物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在得知这一消息之后,张志良首先表示对结果的“不认同”,并称保留进一步请国家级权威专家再做鉴定的权利。
从事件之初到鉴定结果出来的这一段时间里,众多民间鉴定高手也通过网络发表自己的看法。有观点认为,鉴定过程时间过短,且并未公开,其中所提仿制品的理由也站不住脚,尤其是在“简化字多次出现”这一点上,1946年以前是可以找到使用例证的。同时针对鉴定结果中所提到的圆珠笔和当代化学印油的使用,民间高手也表示了不同的观点:这些都需要使用科学仪器,需要公安部门的鉴定机构介入,而不是用眼睛下结论。
显然,各方对于“信阳借条”的鉴定结果意见不统一,而接下来我们要说到的另一桩跟“借条”有关的新闻则要简单得多,因为这里将不会有官方鉴定组织的鉴定结果出现,有的只是民间鉴定高手的慧眼识珠和明察秋毫。
2015年1月15日,也就是在“信阳借条”官方鉴定的前一天,网上再度爆出一条跟“借条”有关的消息——“湖南惊现贺老总借条”。这张有着贺龙印章的借条内容为“借爱国人士周连池先生大米陸拾肆斗、大肥猪壹条、银洋肆佰贰拾块、铜钱伍佰块、小钱十贯,祖国统一时来中央。八路军贺龙”,立据时间是1945年3月,借款人贺龙,并盖有贺龙和一位名叫陈菊生的印章。
据借条的持有者称,为了求证真伪,前后已奔波近十年,不过可喜的是,经湖南省收藏协会咨询、鉴定、监制中心鉴定,该借条的纸张是解放前记账的契格纸,墨迹和印章都属于旧迹。不过,该中心同时还表示,借条的真实性仍需对当时发生的情况进一步认定。为此,持有人又几经周折找到了在红军八路军期间,一直在贺龙部队服役的、被称为中国最小的红军向轩进行求证。向轩证实,抗日期间(1945年)有贺龙部队廖汉生、贺炳炎路过湖南宝庆(邵阳市旧称),陈菊生是当时该部队的后勤部长,该借条系陈菊生经办,以贺龙首长名义立字据,借条属实。
事件到此显然应该算是有了结果,但对于习惯“挑刺”的民间高手来说,挑战权威自然是再刺激不过的事情了。
为此,很多网友针对“贺龙借条”提出几条非常值得重视的疑点:落款。对比于第一张借条的落款,“贺龙借条”的落款时间并非以民国纪年,而是以公元纪年,此为疑点之一;内容中提到了“祖国统一”,实在跟当时的抗日战争难以画上等号;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1937年9月八路军就改称18集团军,正式公文全部写18集团军,而1945年时贺龙担任陕甘宁和晋绥联防军司令员,人在西北,不可能千里跑到湖南借钱。
凡此种种,似乎都在将这张“贺龙借条”朝着“假”的路上越推越远。
其实,对于此类借条事件的鉴定难点,说到底,还是其“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新四军借条是抗日战争中共产党受人们拥护的证据,是军民一家亲的体现。科学的鉴定手段是准确率较高的鉴定方法,但也是最冰冷的鉴定方法。若借条为假,只是小人奸计不得逞,若借条为真,既伤害了民众感情,同时还有损政府形象,实在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