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 收藏天下 登录 注册

您所在的位置:行情 > 偷盗文物被抓获刑

偷盗文物被抓获刑

图文 收藏天下 2015-11-30 00:00:00

  日前,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掘古文化遗址案件,3名被告人均获刑。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听说在达茂旗石宝镇前白银不浪村的一处地下埋有大量银元,于是在2014年9月27日晚上伙同宋某、额某开车来到此地,用金属探测仪、铁锹等工具进行盗掘,结果未挖出银元,却盗掘出了5根铁炉条,后被村民抓获送至公安机关。

  王某等3人被抓后,才知道挖银元的地方是小壕子遗址文物点。经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专家委员会鉴定,王某等3人的盗掘行为属于在金界壕保护范围之内实施盗掘,对金界壕沿线的附属设施造成了轻微破坏,盗掘出土的5根铁炉条,均属于普通文物。

  达茂旗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被告人额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复制添加客服微信 ↓↓↓
sctx6888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实时询价 作品定制

高级顾问一对一专属服务

获取一手行情信息及作品报价

特别提示:本站所提供文案内容及观点、案例仅供参考,不作为您投资理财交易的依据(收藏、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入市)。内容中所引用的各类信息来自市场公开资料、网络、产品实物本身等,不当之处请联系邮箱:toutiao@sctx.com,我们会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谢谢合作。

收藏
点赞
全部评论0条评论
提交

相关推荐